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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2020年5月24日保險法修正正式三讀通過囉,將來15歲以下的未成年意外死亡,仍可領死亡保險金。
如果大家有注意到在幫家裡小朋友購買意外險的時候,意外身故金都是0,這其實是當初為了避免道德風險,保護未成年孩子所制定的規定。
大家若還記得2018年普悠瑪事件,在這次意外當中,總共有5名未成年死亡,無論是旅平險、意外險、壽險,都是無法請領的。
是故,於11日提出,修改保險法第107條文規定,增訂了「因不可抗力之因素,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應予以給付。」
那保險金額是給多少?
參照保險法第170-1條規定,不超過遺產及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限定,修法建議大約就是喪葬費的一半,約61.5萬。
要件一:需不可抗力。
要件二:還得經過主管機關認定。
要件三:最多拿6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