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大家應該都知道,是理賠對方,不是賠自己的,所以對於如果是駕駛人受傷的話,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是不理賠的,所以才有了駕駛人險,來分散開車人的生命與健康的風險。
Q:何謂「單一」汽車事故?
在開車、騎車時,若不幸發生事故,則分為單一事故以及對造事故。
所謂單一事故就是未涉及其他汽機車輛,就是不是撞到車而是撞到其他有的沒的,像是撞樹、撞山、撞保險島、自己打滑摔倒等等。
那所謂的對造事故,就是你撞到的也是汽機車。
Q:「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1. 限單一事故。(開車的人自己撞樹、撞山等才賠)
2. 保障項目比照強制險(死亡200萬、實支20萬)
3. 經被保險人允許,不用名冊
4. 較便宜
Q:「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1. 不限單一事故。
2. 保障死亡、失能,意外實支實付,意外日額。(額度看個人自選)
3. 需要填寫名冊
4. 較貴
所以結論是,投保第三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保障範圍比較大但相對的保費也是比較高。
Q: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險中所提到的「名冊」是啥鬼東西?
其一,條文中若是寫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被保險人之汽機車,此條款為最寬鬆條款,若你的條款是這樣寫的話,那就比較不用擔心。
其二,就是下述條列。
此種就非常嚴格,建制駕駛人一定要「記載被保險人名冊」才能獲得保障。
所以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請回去看你的駕駛人險有沒有這一條,如果有而當初業務員又沒有給你寫過名冊,請務必去補齊,不然等到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以這條而拒絕理賠。(不然就換一家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