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保險基本知識 通姦除罪化之淺談小三(王)保單

通姦除罪化之淺談小三(王)保單

by Maggie
man and woman lying on bed

大法官在2020年5月29日下午4時,釋字第791號做出解釋,宣告通姦罪不符【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以及【憲法】第23條,違反比例原則,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也就是說現在已經沒有通姦罪了,那至於合不合理,未來台灣會不會變成”多元”社會,我這邊就不探討了。

今日探討的是,如果小王或小三(簡稱王三小)的保單合不合理?如果死亡證明書拿不到,能申請理賠嗎?元配是否可以取消王三小的保單,或轉移受益人呢?

Q:外遇者可以幫王三小買保單嗎?

依據保險法第16條規定,要保人對於下列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養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上述所標示的第二項,就是可以幫王小三購買的依據,不過這通常要舉證繼續扶養的證據,通常保險公司也怕道德風險,核保的機會也偏低。

至於這個我在之前的《男女朋友可以互買保險?》中有提到過,未婚同性戀者亦同。

但是!但是!但是!

依據保險法第110條,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

被保險人有受限,通常受益人是不受限的,也就是外遇者隨時可以將受益人更改成王三小,這是允許的。

所以同居者、外遇對象,王三小,小王三等等都是可以變更的,如果你想給喜愛的偶像歌手,也可以!

Q:王三小拿不到死亡證明書,怎麼去申請保險理賠?

通常被保險人死亡之後必須做幾個動作,一、醫院開立死亡證明。二、到戶政事務所除戶。三、填寫保險理賠申請。四、受益人簽名及身份證明。

然而在第一項開立死亡證明必須是符合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的直系親屬,才能開立,至於需檢察官相驗等….那個有些複雜,先不說。

所以拿不到死亡證明書,有何辦法可以申請理賠呢,仍有兩個方法可以進行,

方法一、如果是同一間保險公司,譬如說國X人壽,元配已經有提供過死亡證明書了,可能是外遇者買了兩份保單,一份給元配,另一份給王三小,那麼王三小可以直接拿保單去申請理配,有些保險公司會融通給付。

方法二、走訴訟,直接控告保險公司,透過司法調查程序,讓被保險的死亡證明資料呈現出來,只是這樣的方式費時費力。

P.s筆者並非鼓勵外遇…,雖然除罪化,但是元配仍可提出侵害配偶權,只是賠挺少的10萬~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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