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的31名家長、學生參加了自然體驗課程,由「天大地大自然公司」帶隊,這些家長們是透過網路報名、收費,總共有7堂自然體驗課程,而虎豹潭就是其中一堂課。
然而在10月16日傍晚,虎豹潭的一個溪水步道突然暴漲,導致7人被大水沖走,在21日後終於尋獲最後一具遺體,總共1人獲救,其餘6人皆罹難。
(虎豹潭旅遊網:https://okgo.tw/butyview.html?id=527)
保險的存在就是在意外發生後,幫助創傷後的家庭繼續往前走,Maggie就不討論事情發生對錯,純粹就保險的角度來探討。
總共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帶隊者蘇老師被業務過失致死起訴,除了要面對刑事責任之外,還要賠償受害者家人,那在保險的部分,領隊或旅行社應該有甚麼樣的保險,才能分散責任風險?第二個,倘若我們是參加這種網路自行報名的課程,自己可投保那些保險商品,加強出遊的保障呢?
Q:以虎豹潭為例,主辦單位能夠投保甚麼保險,好減輕責任負擔呢?
旅行業者依法規定,必須強制投保「旅行意外險」之外,主辦單位也可以另外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
所謂的「旅行意外險」,是針對遊客在旅遊過程中,由於意外事故造成遊客人身傷害。規定旅遊業者至少投保保額200萬的意外死亡或失能,3萬元意外醫療費用。
所謂「公共責任意外險」」,指的是企業、團體或機構從事營業或業務活動,因為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傷害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公共責任意外險」必須符合幾個重點,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一、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受傷或財物損失。(要第三人,員工不算。)
二、法律判賠,主辦單位有賠償責任。(訪客自已原因造成傷害則不賠。)
三、需要在保險單所載明的營業處發生。(原本說好是虎豹潭,結果跑到日月潭不賠。)
以上述虎豹潭導遊為例,他們有收費上課,因為導遊的疏忽造成了六人死亡,而蘇姓老師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所以如果在出遊前主辦單位有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那麼保險公司就會針對應賠償金額,來進行保險理賠。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http://www.nlia.org.tw/)
Q:除了導遊之外,還有哪些公司須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
1. 飯店玻璃倒塌,壓傷住房旅客。
2. 百貨公司地板濕滑,小孩跌倒受傷。
3. 辦公室大燈年久失修,砸傷訪客。
4. 公園的溜滑梯龜裂,導致小孩割傷。
5. KTV逃生路線被堵,許多人因火災而喪命。
6. 工廠爆炸,傷及行走路人。
原則上,有對外營業的商家,建議都要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尤其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動不動就會對店家提告,建議業主最好要重視保險,將責任轉移到保險上面,才能減輕營業責任所造成的財務負擔。
消費者也盡量選擇有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的商家,以免意外真的發生,商家倒閉,消費者即便贏得官司,商家也未必有錢可以賠償,有保險公司作為後盾,在出遊時會多一層保障。
Q:「公共責任險」會很貴嗎?
原則上會依據危險性質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六類。
類別 | 適用營業項目 |
甲類 | 辦公處所如政府機關、公私企業、金融保險、各種專門職業事務所及住宅大樓管理單位等。 |
乙類 | 行號店鋪(特種營業除外)、學校。 |
丙類 | 一般工廠、旅館、餐廳、百貨公司、超級市場、醫院、電影院及其他不屬於戊類之公共場所。 |
丁類 | 育樂遊藝場所、瓦斯及電焊等行業。 |
戊類 | 特種營業場所如舞廳、酒廊、酒吧、咖啡室、理容院、視聽歌唱業 ( KTV、MTV )、浴室業、電動玩具業等(即所謂台北市政府所規定之八大特種行業)。 |
己類 | 使用、製造或供應危險品之工廠或廠商,其危險程度較高者。 |
類別等級愈高,危險就會愈大,保費就會愈貴,基本保額的保費會從9000元/年~65000元/年不等,自負額若提高,保費相對的也會減少,一般基本保障內容有下列。
1. 每人體傷:100萬元。
2. 每次意外傷亡:400萬元。
3. 最高賠償金額:1000萬元。
Q:責任保險除了「公共責任意外險」外,業主還能投保那些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包括:公共意外責任險、電梯意外責任險、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僱主意外責任險、產品責任險、意外污染責任險、旅館業綜合責任險、高爾夫球員責任險、保全業責任險、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險、旅行業責任險、幼稚園責任險、金融業保管箱責任險等。
Q:小明在百貨公司逛街,因為清潔人員沒將地板拖乾,導致小明跌倒骨折,他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如果可以的話,小明可以事先用手機拍照或錄影現場環境,爾後就醫的醫院診斷證明書以及醫療費用收據,也都要留好,實務上通常是向業主(百貨公司)先支付,然後再由業主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因為「公共責任險」的被保險人是業主,並不是上門購物的消費者。
二、出去遊玩,旅客們應該注意甚麼樣的保險?
現在愈來愈多人知道,出去玩就是要投保旅平險、旅平不便險,然而很多朋友們卻不知道,旅平險也有「不賠事項」。
如果有玩過高空彈跳的朋友,一定會知道,當你跳下去之前,業者一定會拿出一張放棄急救…,喔!不是,是需要簽署一張「切結書」(如下圖),由此可知這類運動的風險程度相當的高。
舉凡高空彈跳、飛行傘、浮潛、衝浪、香蕉船、溯溪等極限運動,保險公司通常都會除外不賠的,倘若想要玩這些活動,又想要有保險的朋友,就必須投保專屬保險,例如「登山險」、「特定活動險」、「海域綜合險」。
所謂「登山險」,包含了山崩、高山症、失溫等等,以及登山事故後,需進行搜救、醫療轉送或遺體運送等費用,但如果登山客違反申請登山證,那麼緊急救援費用項目可能就不理賠,大家一定要遵守法規。
所謂的「特定活動保險」,裡面包含了滑翔翼、跳傘、攀岩、滑雪、馬術、潛水、自行車、路跑、登山、鐵人三項等等,保障內容有身故、失能、急難救助、實支實付保險金。
所謂的「海域活動綜合險」,指的是參加海域活動,意外遭受到溺水、失溫、中暑、海洋弧菌感染、潛水夫病等,導致身故、失能、住院、搜救、移送遺體等費用,保險公司負理賠責任。
Q:請問我有投保「個人意外險」了,還需要投保「特定活動保險」嗎?
個人意外險通常也有不保事項,像是被保險人從事摔角、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保險公司也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所以建議保戶們想從事極限運動時,還是先諮詢一下你的保險業務員較好。
這些「登山險」、「特定活動險」、「海域綜合險」,其實費用都不高(一兩佰塊錢而已),大多都是以天計算,譬如你只有玩一天溯溪的話,你就多投保一天的特定活動險即可,不過大部分民眾並不清楚這類險種,通常在發生意外之後,才發現每年繳了好幾萬的保費,結果甚麼也沒賠,大家出去玩一定要特別小心喔!
Maggie祝大家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有任何保險問題歡迎來信詢問Email:maggie394394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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