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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VS處置,有何不同?

by Maggie
two person doing surgery inside room

由於現在科技愈來愈發達,造成許多手術原本要動到刀動槍的,現在只要透過簡單的門診,就可以完成手術,那原本的手術到底算手術嗎?

像是我們知道腎結石,以前是要手術開刀取出,如今只要做「尿路結石體外震波碎石術」,是侵入性最小的碎石方式,利用能量將石頭打碎、自然排出,健保編號是50023B,在健保給付裡是列為處置項目,那麼保險就不會理賠。

在全民健保顯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中,在條文中的,第二部(西醫)→第二章(特定診療)→第六節(治療處置)與第七節(手術),所以常會在保險條文中常常會看到,健保規定之2-2-7下的手術才能做理賠。這就是傳說中的227~~~~

手術條文

長久以來,保險許多醫療糾紛都在爭論,到底算是處置還是手術,而在保險條文中,往往只說手術會理賠,但卻未明文規定何謂手術?

Q:甚麼是處置手術呢?

常見的處置像是清創手術、醫療手術、皮膚腫瘤、疣電燒、皮膚冷凍治療,原則上都是小型手術,在全民健保支付標準中,編號落在(47001~47090)。處置1

Q:甚麼是手術?

每一家保險公司所定義的手術標準都不一樣。手術編號(62001-62070)

手術1

衛生署曾對手術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

「任何醫療行為(包含手術)都可以統稱為『醫療處置』,因此廣義的手術包括一切醫療上的診療行為,像是內視鏡、注射、切片都可算是手術;狹義的手術則是指切割、縫合等用刀、剪所動的外科手術。」

台大醫院方面採用廣義手術:

「以刀片、光電、輻射冷凍等各式工具造成組織變形以及破壞,都可稱之為手術。」

林口長庚醫院則是採狹義手術定義:

「必須在無菌環境,並有麻醉、消毒、使用手術器械、縫合等步驟,才算是專業醫學上所稱之手術。」

所以,其實手術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而目前大多保險公司的認定是,需要符合麻醉、切割、縫合等手術行為,才會理賠保險金。

Q:那我如何知道我目前醫療行為,是符合手術還是處置呢?

目前對於手術及處置,醫學上沒有明確的區分,雖然健保支付標準中有明確條列出何者算處置、何者算手術,但是大多條文也是很模糊、不清楚,而每一位醫師對於是否為手術或處置,又各有自己的看法,所以這個一直是造成理賠爭議的問題所在。

Q:有哪些案例是以前需開刀,現在不用開刀的呢?

1.腎結石:

早期腎臟結石摘除手術,需要半身或全身麻醉,加上割開腹部20~30公分,才能取出腎結石,風險不小;但自從引進「體外震波碎石器」後,因為可以通過電擊或電磁場產生的震波,聚焦後產生能量震碎體內結石,所以這類手術就不需動刀,也無須住院。

2.腦部腫瘤:

原本需要動開顱手術才能取出,現在透過放射線手術設備,如光子刀、珈瑪刀等就能治療,免除開顱手術可能面臨的感染風險。

3.病毒疣:

它是一種會形成單一或多個,像小丘般突起的粗糙顆粒。過去是動手術將它切除,而目前已經可以利用冷凍治療方式,透過用溫度極低的液態氮,破壞皮膚表層組織,達到醫療效果。

Q:227的保險條文長怎樣?

全球人壽手術險

就是不在227範圍的手術,保險公司不理賠。

Q:醫療日異月新,如果未來真的都不用開刀,那我們買的保險是否沒用了?

在購買保險的時候,盡量選擇「概括式」的理賠條文,比較能因應未來醫療技術的變化,那已經買了的保戶也不用擔心,目前保險公司針對新式手術的理賠大多會有四種方式:

一、按照健保手術項目認定:若手術屬【健保手術項目】內,參照手術的健保點數核算理賠金,或比照列表內相同程度的手術項目給付。

手術1

二、保險公司自行比照手術列表:如果手術不在列表項目中,但保險公司【自行比照】手術表內程度相當的項目,按比例計算給付金額。

手術列表

三、與保險公司協議理賠:由保險公司跟被保人協議,按照手術表記載的程度決定給付金額。(協議的給付倍數可能有最高限制)

四、不予理賠:若保單條款明定不在給付範圍或除外的項目,可不予理賠。(健保2-2-7條款)

Q:理賠金額若不滿意呢?

如果是採取協調理賠或者是不予理賠,都有可能讓保戶不滿意,那這個時候可能就要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述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壽險工會理賠小組召集人徐植萱認為:

「業者在手術定義上,應朝向有利於被保險人的方向解釋,另外必須考量新技術與傳統治療間的替代性,不宜完全拒賠,以免造成『醫療科技越進步,保險給付越少』的不合理現象。」

Q:要如何查詢醫師是用手術還是處置?

一、          申請手術紀錄表,可了解醫生申請健保點數時,是選擇手術還是處置(手續繁雜)。

二、          可使用衛福部【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網路查詢服務】查詢。

Q:手術險保單的演練史?

台灣的手術險保單大約可分為三個時期,

【90年以前】買的保單,住院手術項目大約40~60項,而且保單註明要完全符合所載項目名稱才會理賠。
【90~97年】間加入門診手術給付,而且手術項目也增加到100多項。

【97年以後】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保險公司除了將醫療險的保證續保年齡延長至85歲,更推出專為手術設計的手術險,給付項目多達1,200項。

97年以前所買的醫療險保單都需要再做補強,才追得上醫學進步的腳步。

需不需要開刀,到底用哪種刀,還是要以醫生的判斷為主,並不是每個人都適用這種免傷口的手術項目,像是上述的「尿路結石體外震波碎石術」,這種手術的腎結石大小就必須小於3cm以下,才能進行此種手術,如是大於的話,仍然要使用傳統的手術。

還有,保險並不是買一次就終身不用買,舊的保單可以用新的保單做替換。隨著時代進步,保障也該調整,也許你可以用定期險的方式,去補足之前買終身險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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