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保險基本知識 指定受益人VS法定繼承人,保險有差異嗎?

指定受益人VS法定繼承人,保險有差異嗎?

by Maggie

Maggie在送保險時,常常會詢問要不要指定受益人,大部分的家長都直接寫法定繼承人,然而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會有很大的差別。

寶媽只有一個兒子,她幫寶弟買了很多壽險,寶弟漸漸長大也結婚生子了,沒想到婚姻不幸福,妻子帶走了三個小孩,寶弟不幸在多年後身故,結果寶弟的身故保險金,寶媽一毛錢也領不到,全被寶弟的前妻和小孩(未成年)拿走了,這是為什麼?

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寶弟已經離婚,配偶不得行使此條權利)。

依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繼承人的順序:(寶弟的前妻,就是利用這條拿到所有身故保險金的)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小孩未成年,由監護人拿。)

二、父母親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繼承篇法條:連結請點我。)

Q:假設甲有1000萬遺產,同時有妻子和三名子女,遺產如何分配?

1000萬÷4=250萬,配偶及三名子女,每人均分到250萬。

Q:某甲有1000萬遺產,父母雙全,僅有配偶而已,那遺產如何分配?

1000萬÷3=333萬,父母及配偶,每人平均分到約333萬元。

Q:我因為某種原因,簽署了放棄我爸的繼承權,身故金我還有資格拿嗎?

保險的是契約「受償權」,與民法「繼承權」是不同的,就算法定繼承人同意拋棄繼承,保險公司仍會依照契約,給付保險身故金。

Q:沒有指定受益人,會被扣遺產稅嗎?

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所指定的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保險法第113條,「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所以有指定就不用被扣遺產稅,未指定就算入遺產,要扣遺產稅,所以填寫受益人時,盡量還是署名。

Q:如果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妻子,還需要跟父母平分遺產嗎?

既然不算入遺產,那就身故金就只屬於受益人的,故無需跟父母平分。

Q:如果指定某繼承人先身故了,那子女還可以拿身故金嗎?

某甲有一妻三子ABC,某一天B先身故了,B還有兩個小孩DE,那麼DE可不可以繼承甲的遺產呢?

如果當初指定受益人後面,有再填一項「法定繼承人」,那麼此保險金就無需扣除遺產稅,如果沒有多寫這一項「法定繼承人」,那這筆錢仍須納入遺產,扣除遺產稅之後,再平分給每一位繼承人。

Q;指定受益人有沒有變更次數限制?

沒有喔,你愛變幾次就變幾次,找你的保險業務員變更即可。

Q:所有的保險種類,都可以指定受益人嗎?

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壽險)、生存保險金(年金險身故後)

不可指定受益人:失能險、醫療險、重疾險、生存年金給付。

但是失能險若已被法院宣告禁治產宣告、監護人可以代為請領保險金;還有被保險人已身故,醫療險的保險金可由繼承人申請,但是保險金會變成被保險人的遺產,計入遺產稅。

以上是Maggie整理的指定受益人與保險稅務的關係,若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maggie3943943@gmail.com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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