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回歸保險「保障」的本質,金管會在2024年10月宣告實支實付以「損害補償」原則,簡言之,就是醫療費實際支出多少,理賠金額就是多少支付多少,不存在理賠金額”超過”實際支出的醫療費。
2022年爆發了禾馨婦產科,聯合婦產科醫生詐領保險費情形,總共有80名產婦涉嫌開立剖腹產不實之診斷證明,向保險公司詐領了近7000萬的保險金,有些產婦在備孕前兩年,便積極投保數家保險公司實支實付,理賠金額可領至數十萬至百萬元,如此金額將增加道德風險,保險是集資眾人之資金,當真正生病的人需要用錢,將這些錢理賠給這些急需用錢的人,保險公司必須嚴格把關,好讓這些錢能幫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台灣雖然有健保制度,但有許多新型的手術或醫材並未列入健保範圍內,患者若想使用更先進更安全的醫療設備,例如達文西手臂、加馬刀等,往往必須自費才行,實支實付目的在於減輕病人的經濟壓力,享受到良好的治療。
實施「補償原則」之後,現在購買的實支實付就只能接受正本理賠,倘若醫療費用超過實支實付(正本)上限,第二家保險公司就以「差額」理賠為限,EX.小明買了富邦人壽和國泰人壽的保險,某日出車禍住院花費15萬元,富邦人壽理賠了10萬元,那麼國泰人壽最多只會理賠5萬元,這就是「填補」為原則。
現在許多保戶最關心的是,實支實付還能購買嗎?新生兒該如何搭配?之前購買了三家實支實付,理賠會受影響嗎?
Q:我在2024年以前,就已購買兩張”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有影響嗎?
新制不溯及既往,之前買的實支實付依舊可以副本理賠,但是如果你想再買第三張實支實付,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受理。
Q:現在只能買一家實支實付嗎?
金管會在2019年發布實支實付最多只能購買三家,目前也並未更改成只能一家,保戶依舊可以購買意外三家實支實付和醫療三家實支實付,只是部分保險公司只接受第一家實支實付,倘若已有投保他家實支實付,便可能無法承保。
Q:新生兒或完全沒有保險的人,現在該如何搭配才適合?
雙實支實付很大部分是為了補足無法工作的金額,今天無論是自己住院或小孩住院,勢必要停止工作,那麼這期間的薪資收入就會中斷,雙實支實付一方面可以填補醫療費用,另一方面補足薪資收入。
現在在購買實支實付時,Maggie建議第一家實支實付金額最好要20萬以上,第二家保險公司則則購買住院日額和手術險來搭配,住院日額可以買到一天2000元或3000元,第一家保險公司理賠醫療雜費,第二家保險公司理賠住院日額,如此薪資和醫療費都有著落了。
Q:為何要單買手術險,實支實付不是也有理賠手術費用嗎?
目前的實支實付大多有限制須符合健保227所列之手術,部分處置等小手術,不符合實支實付理賠範圍內,還有許多實支實付手術費是部分理賠,並不會全不理賠,多餘的手術費保戶得自行吸收,額外購買手術險就是補足中間的差額。
Q:何謂手術列表?
保戶在收到保單之後,在保單實支實付條款最後面,會有密密麻麻的手術項目,後面通常會有2%、7%、10%、15%、40%不等,依照手術部位的不同,理賠的金額也會有多有少,並非所有手術都能理賠全部,部分必須由保戶自行吸收,多一張手術險,就是補足實支實付手術險理賠不足的問題。
當然,如果你已購買2或3家實支實付,就已補足一家實支實付不夠的問題,就不一定要再買一張手術險了。
Q:實支實付挑選應注意那些?
目前依然可以購買意外三張實支實付,疾病三家實支實付,不包含團險、學保、旅平險這類保險,所以總共可以買到6家意外實支實付,但是保戶現在手邊如果已經有至少一張實支實付,只是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要求須正本理賠,或要求須是第一家實支實付才允許投保,所以若已經有一家實支實付的朋友,能挑選的保險公司就有限。
1. 住院雜費是否與手術費共用。
有些實支實付限額30萬元,手術費和雜費是共用的,兩者相加起來不能超過30萬,有些實支實付則是拆開來的,雜費限額30萬元,手術費限額40萬元,拆開來用當然會比較好,因為可用額度比較多。
2. 是否需符合健保2-2-7手術項目。
如果保險公司條款有寫實支實付理賠「「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那就是不是所有手術都理賠,有些小型的處置就不在理賠當中。
並不是只要寫227限制的保單就是不好,你必須同時衡量雜費限額多少,額度是否共用,手術費是否會打折理賠,保費的高低等等,那些沒有227限制的實支實付,也許額度很低或是共用額度,保險的目的是要投保自己負擔不起的風險,倘若你買一個低保額但可以甚麼都賠,一旦需要重大手術高額度時,才發現額度不夠用,227只是選擇實支實付保單的一個條件,但並非最重要的條件。
當然如果理賠金額大又全部理賠(手術費沒打折)又沒有227限制,這是最理想的,但是沒有保險公司願意出此保單~
3. 有無副本理賠。
原則上,現在要買實支實付都得要正本理賠,副本理賠將成為歷史….。如果你之前買的實支實付是正本,但額度不夠想要再買的話,也有保險公司願意承接,不過在承保時就”要告知”有投保他家實支實付,未來理賠就以差額做理賠。
另外,理賠時保戶可自行二擇一選擇第一家保險公司理賠,不足之差額,可以由第一 家保險公司開立已理賠商品類型及金額相關證明,讓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受理,如保險業者有推託說要你先去申請別家保險公司,可以”留證據”向保險局提出申訴。
4. 是否需自付額?
「自負額實支實付」通常用來補足實支實付的,不建議只買自負額實支實付的保單,雖然他保費比較便宜,理賠時你會發現怎麼都賠不到。
甚麼叫自負額,它的條款內容會是「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於扣除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自負金額後的餘額,核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或是「扣除住院醫療特定費用保險金之自負金額後的餘額,核付住院醫療特定費用保險金」。
舉個例子來說,假設今天小明住院十天,每天花3000元的病房費,醫療雜費花了20萬,他購買的是自負額實支實付,住院每天自付額1000元,雜費自負額10萬元,那麼他這次能理賠的金額,住院日額(3000-1000)X10天=20000元,以及醫療雜費20萬-10萬元(自負額)=10萬元,共給付12萬元整,剩下11萬你得自己給付。
萬一你住院費用剛好每日1000元,而醫療雜費只有7萬,抱歉~沒賠。
自負額可以作為補足實支實付的不足,假設你已經有購買10萬限額的實支實付,才考慮買10萬自負額的實支實付,如此超過的部分可以由另一家保險公司給付,自負額實支實付的價格大約一般實支實付1/3的價位。
5. 意外險實支實付還是醫療險實支實付?
實支實付分為意外險及醫療險,「意外」顧名思義就是外力所造成的,例如跌倒、車禍等,「醫療」實支實付則是無論意外還是疾病都可以理賠,兩者分別都可以買三張,所以總共是六張。
6. 「概括式」理賠還是「條列式」理賠?
概括式指的是「超過全民健保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在限額內保險公司理賠,概括式比條列式理賠範圍要大,不過目前大多保險公司都已改成概括式的理賠了。
7. 保障年齡以及是否保證續保?
隨著年齡愈大,生病的機率就會愈高,選擇保證續保的商品相對有保障。
8. 手術費用是否按比例理賠?
就是剛才說的,所謂手術按比例理賠,是依造受傷的部位乘上趴數理賠,假設小明今天淋巴做囊腫去除術,在手術列表理賠是58%,手術限額80000X58%=46400元,所以淋巴囊腫去除術最高就理賠四萬多而已,剩餘的要自行吸收。
兩張實支實付是比較保險的,有時理賠有爭議時,至少另外一家保險可以先理賠下來,才有現金可以繼續治療生病,現在雖然是已填補為原則,但還是建議經濟許可下,最少還是購買兩張實支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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